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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高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补助资金发放公示

来源: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:2024-09-20 11∶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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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(2022-2026)年》(甘办发〔2022〕23号)的通知,按照户申请、组评议、村初审、乡镇复审、县区审定程序,方大武等13户搬迁对象(第十批)符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发放规定,按照完成三级认定、主体完工、搬迁入住标准共计发放65万元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如发现有补助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,可通过电话的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受理,并将群众反馈的问题调查核实。如不存在问题,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补助资金。

一、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

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,共5个工作日。(周末及节假日除外)

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:8:30-12:00,下午:14:30-18:00。

二、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

受理部门:高台县自然资源局(505室)

电话举报:15609369261

通讯地址:高台县城关镇南滨河路455号

邮政编码:734300


高台县自然资源局

2024年9月20日

附件:高台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象公示表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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